自学考试制度之所以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主要是因为它所固有的一系列特点适应了我国目前经济成长阶段高等教育发展的客观条件和社会对高等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自学考试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自学考试的经费基本上不靠财政投入,而是由考生自己负担,即所谓“以考养考”。这就为高等教育的发展开辟了一条可行的途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普通高校长期面对的“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压力。目前,在某些地区参加自学考试的人员中,高考落榜生已占近40%,为他们举办的各种全日制助学班增加也很快。这不仅为一部分落榜生提供了继续学习的机会,而且有利于减轻新增劳动力对就业的压力。
第二,自学考试可以较有效地动员和利用社会上已有的教育资源,有利于提高整个高等教育的办学效益。在目前普通高等学校所掌握的教育资源中,一般来说,硬件(校舍、设备等等)处于一种全面紧张的状态,但软件尤其是人力资源,由于人事制度改革还未到位,事实上是有潜力可挖的,将一部分利用率不高的人力资源投入自学考试的各种助学和服务工作,可以提高普通高等院校的办学效益。
第三,自学考试具有极大的开放性,实行宽进严出,没有入学门槛,只要有志于学习,都可以参加,但考试有严格的标准和管理,要全部通过各门课程考试并不容易,需要学习者有较强的学习毅力,有利于形成学习者主动获取知识的能力。
第四,自学考试的学习形式灵活,学习者可以自主地安排学习时间和进度,工作和学习的矛盾较少,特别适合在职人员学习。据1997年下半年的统计,参加自学考试的人中,在职考生占62%。由于形式灵活,自学考试甚至吸引了一部分毕业于普通高校、已经参加工作的本专科生以至研究生参加。他们通过自考,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新知识,实现了工作变动和职业变换所要求的知识拓宽和更新。这类考生在1997年下半年的统计中占到21%。
自学考试的上述特点,可以说是其生命力的源泉。在21世纪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可以断言它在今后仍然是有旺盛的生命力的。